一天,你開車趕著去會見重要客戶,路上看到一對年老夫婦的汽車爆胎了。你因為趕時間不想管,但又覺得必須管,於是你停下車幫他們換輪胎。你把輪胎換好了,老人家想付你一筆錢表示感謝,你婉拒了老人家並且祝他們好運然後你繼續上路。
當你趕到約會地點,卻發現客戶比你來得還晚,而且客戶很爽快地就和你簽了協議。你會不會覺得很走運呢?但這不是運氣,這就是宇宙法則。
一,因果定律:
世界上沒有一件事是偶然發生的,每一件事的發生必有其原因。
這是宇宙的最根本定律。
人的命運當然也遵循這個定律。
認同因果定律的不僅是佛教,還有基督教和印度教等等。
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和大科學家牛頓等人,也認為這是宇宙最根本定律。
人的思想,語言和行為,都是「因」,都會產生相應的「果」。
如果「因」是好的,那麼「果」也是好的;如果「因」是壞的,那麼「果」也是壞的。
人只要有思想,就必然會不斷「種因」,種「善因」還是「惡因」由人自己決定。
所以欲修造命運者,必須先注意和明了自己的每一個想法(起心動念)會引發什麼樣的語言和行為,由這些語言和行為會導致什麼樣的結果。
二,吸引定律:
人的心念(思想)總是與和其一致的現實相互吸引。
比如:一個人如果認為人生道路充滿陷阱,出門怕摔倒,坐車怕交通事故,交朋友怕上當,那這個人所處的現實就是一個危機四伏的現實,稍有不慎,就真的會惹禍。
又比如:一個人如果認為這個世界的人很多人都是講義氣的血性之人,那這個人就總會碰到跟他肝膽相照的朋友。大家知道為什麼嗎?
因為人都是選擇性地看世界,人只看得見和留意自己相信的事物,對於自己不相信的事物就不會留意,甚至視而不見。
所以人所處的現實是人的心念吸引而來的,人也被與自己心念一致的現實吸引過去。
這種相互吸引無時無刻不在以一種人難以察覺的,下意識的方式進行著。
一個人的心念是消極的或者醜惡的,那他所處的環境也是消極的或者醜惡的;一個人的心念是積極的善良的,那他所處的環境也是積極的或者善良的。
人如果能控制自己的心念(思想),使之專注於有利自己的、積極的和善良的人、事、物上,那這個人就會把有利的、積極的和善良的人、事、物吸引到其生活中去,而有利的、積極的和善良的人、事、物也會把這個人吸引過去。
所以控制心念(思想),是命運修造的基本思路。
三,深信定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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